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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 訪客 - 最新消息 | 2015-05-12 | 點閱數: 1301

課程名稱: 104 學年度「國民小學教師加註英語專長 26 學分班」

一、招生對象:
(一)國民小學合格在職專任教師。
(二)具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書之儲備教師(含代理、代課或兼任教師)。

二、招生名額:一班, 50 名。

三、上課時間: 104 年 7 月 6 日至 105 年 6 月 30 日(詳如課程表),以 1 年為原則。
(一)學期中:平常日(五)晚上,假日(六)白天。
(二)寒暑假:平常日(一~五)白天。

四、開課課程:每門課 2 學分, 11 門課程,共計 26 學分。
(一)必備課程( 18 學分)
部定科目名稱 科目名稱 修別 學分數
1 英語發音教學 發音教學 必修 4
2 英語聽說教學 聽說教學 必修 3
3 英語讀寫教學 讀寫教學 必修 3
4 兒童外語習得 語言習得 必修 2
5 英文兒童文學 英語兒童與青少年文學 必修 2
6 國民小學英語評量 英語教學評量 必修 2
7 國民小學英語教學觀摩與試教 英語教學實習 必修 2

(二)選備課程( 8 學分)
部定科目名稱 科目名稱 修別 學分數
1 英語故事教學 英語故事教學 選修 2
2 英語教學活動設計 英語教學活動設計 選修 2
3 英語正音與口語訓練 英語發音練習 選修 2
4 語言學概論 語言學概論 選修 2

※ 說明
1.本表應修必備科目 18 學分,選備科目 8 學分,共計至少 26 學分。
2.自 100 學年度起修習師資職前教育課程之師資生,欲取得國民小學教師加註英語專長教師證之學分修讀,除了本表規定必選備學分數至少 26 學分外,並應取得有關國小「教育專業課程」的「兒童英語」( 2 )及「國小英語教材教法」( 2 )二科目之至少 4 學分,亦即取得國小英語科教師證之學分修讀應合計至少 30 學分;惟英語相關系所課程已包括此課程內涵者,得免修。
3.修習完國民小學教師加註英語專長專門課程者,應取得符合相當於歐洲語言學習、教學、評量共同參考架構( Common European Framework of Reference for Languages: learning, teaching, assessment,簡稱 CEF ) B2 級以上英語相關考試檢定及格證書,才可辦理國民小學教師證加註之申請。

五、收費及退費標準:
(一)錄取者,以紙本郵寄繳費單,每學分費為新台幣 1,600 元,正取生請於 104 年 6 月 20 日(星期六)前繳費,否則由備取生依序遞補。
(二)依據教育部頒布「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
1 、學員自報名繳費後至開班上課日前申請退費者,退還已繳學分費、雜費等各項費用之九成。
2 、自開班上課之日起算未逾全期三分之一(至 104 年 10 月 31 日)申請退費者,退還已繳學分費、雜費等各項費用之半數。
3 、開班上課時間已逾全期三分之一(至 104 年 10 月 31 日)始申請退費者,不予退還。

六、招生及報名方式:
(一)招生程序:符合報名資格者,並需檢附相關文件資料,始符合報名程序。(二)報名方式:一律採通訊報名,請將相關資料於 104 年 5 月 8 日(星期五)前(以郵戳為憑),以掛號郵寄至「臺南市中西區樹林街二段 33 號 國立臺南大學教務處進修推廣組 國民小學教師加註輔導專長 26 學分班」收。
1.報名費 200 元匯票乙紙(匯票抬頭:國立臺南大學)。
2.報名表(如附件一)。
3.合格國民小學教師證書影本一份(如附件二)。
4.在職證明書或聘書影本。
5.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一份。
6.欲申請抵免者,請填寫「專門課程科目及學分審查認定申請表」(如附件三
,請於報名時檢附)。
7.限時回郵信封一個(信封上填妥姓名、地址並貼足 12 元限時郵資。寄發審
核結果通知用)。
※上述所繳交之各項證件,經查明有偽造情事者,撤銷入學資格。

七、錄取順序:符合報名程序者,以「國小合格在職英語專任教師」為錄取第一順位、「國小合格在職專任教師」為錄取第二順位、「國小合格在職代理代課教師」為錄取第三順位、「儲備教師」為錄取第四順位。以順位優先者優先,惟逾招生人數者,再以「服務年資」為比序。

八、公告名單:於 104 年 5 月 29 日(星期五),在本校網頁公告錄取名單,後續書面通知繳費。未於 104 年 6 月 20 日(星期六)前完成繳費者,取消入學資格,所缺名額,由備取生依序遞補。

九、抵免辦法:
(一)請於報名時檢附『專門課程科目及學分審查認定申請表』,以『一次』辦理為原則。
(二)應檢具原修讀科目學分之成績表(正本)、學分證明書(影本),課程名稱不同 時,請檢附『課程大綱』,以便審核。

十、每課程缺曠未達上課時數三分之一(如 2 學分課程計 36 小時,缺曠課未達 12 小時),並經考評成績及格者,由本校核發學分證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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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南大學 教務處進修推廣組
TEL :(06)2133-111#246-249
FAX :(06)2133-809
E-MAIL :weiwt@mail.nutn.edu.tw
報名網址:http://webs6.nutn.edu.tw/sce/
或親自至臺南大學進修推廣組現場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