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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室 張彩綿 - 研習、進修資訊 | 2020-11-02 | 點閱數: 1010

一、依據家庭教育法第 13條規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每學年應實施 4 小時家庭教育相關課程,以提升學校教師具備家庭教育相關議題及教案撰寫之專業知能,特辦理本案。

二、旨揭研習資訊如下:

(一)時間: 109 年 11 月 12 日(星期四)上午 9 時 20 分至中午 12 時 10 分。

(二)地點:麻豆國小視廳教室。

(三)對象: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含幼兒園)對家庭教育有興趣之教師及行政人員。

(四)報名方式:請參加人員於 109 年 11 月 10 日(星期二)前至本局資訊中心學習護照系統報名(研習代號: 246016)。

三、惠請所屬學校核予參加人員公(差)假登記。

四、檢附本案計畫乙份(如附件)。

五、配合防疫政策,請參加人員全程佩戴口罩。

六、本案如有疑義,逕洽承辦員蔡志滿6591068分機 25,網路電話: 64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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