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衛生局 109 年 8 月 14 日南市衛疾字第 1090133804B 號函辦理。 二、請全校師生及家長,依旨揭公告事項配合配戴口罩之防疫措施(如下圖),以維護自身及他人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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