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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吳孟學 - 人事室 | 2018-08-29 | 點閱數: 454

說明:
一、依據銓敘部 107 年 8 月 20 日部法二字第 1074634166 號書函辦理,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二、旨揭選舉公告業於 107 年 8 月 16 日發布,並將於同年月 27 日至 31 日受理候選人登記申請,為確保公務人員依法行政、執行公正及政治中立,本府暨所屬機關、學校人員於選舉期間,應確依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相關規定嚴守行政中立;另依銓敘部 99 年 12 月 8 日部法一字第 09932748721 號函規定,公務人員不宜於上班時間或以公家電腦上網連結臉書等社交網站,從事與執行職務無關之網路行為,亦不得利用職務上權力、機會或方法,要求他人加入公職候選人之社交網站會員,或支持特定政黨、政治團體或公職候選人。
三、又為利各機關判斷個案行為之適法性,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相關告示及規定業登載於銓敘部全球資訊網及本府人事處網站(https://personnel.tainan.gov.tw)/機關業務/行政中立/公務倫理,請多加查閱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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