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體育署 105 年 3 月 18 日臺教體署學(二)字底 1050007802 號函辦理。
二、請於課堂、課業輔導或活動、返校日等集會時宣導夏日戲水應注意事項,選擇在設有合格救生員及救生設備之游泳池、海水浴場從事水上活動;並利用學校網站、LED電子字幕機、簡訊及電子郵件、家庭聯絡簿等管道加強水域安全宣導;尤其於假期前,請務必協助加強宣導(含畢業生)。
三、應辦事項摘要如下:
(一)水域安全宣導
1.請利用學校網站、成績單、簡訊、電子郵件等管道,或適時透過朝會及班會等集會方式,進行宣導。
2.暑假前及暑假期間返校日,利用家庭聯絡簿發送宣導公告,要求家長務必留意學生戲水安全。從事水域活動時,一定要選擇安全地點,不要靠近危險區域,且學生應有家長陪同,避免單獨出遊。
3.積極辦理水域安全相關宣導活動(如深水體驗、校園水域安全宣導等)。
4.應配合政府政策,將每年 5月列為水域安全宣導月,共同宣導水域安全,並結合民間水上救生團體、大學相關系所,協助教學、宣導。
(二)游泳與自救能力教學
1.應建立學校推動水域活動安全教育檢核表,並確實執行。
2.游泳教學,應於安全且具有合格救生員水域進行。
3.於游泳課程內容應落實自救能力教學(如水母漂、仰漂等),並教授遇人溺水時的正確救溺方向(救溺五步、防溺十招)及簡易陸上救援演練。
4.學生游泳能力檢測,應落實游泳與自救能力基本指標五級的規範。
5.於假日及暑假期間,建議設有游泳池學校,開設游泳體驗活動,不僅讓學生有安全游泳與戲水的地點,也能增加游泳池使用率。
(三)搶救與應變復原
1.確實建立校園緊急事件處理流程(如附件),另設有游泳池之學校,訂定游泳池意外事故處理流程,並公布於游泳池明顯處。
2.遇有溺水意外發生,請確實依據水域活動意外事故處理參考流程辦理。
3.確認發生溺水意外源由後,應立即至教育部校園安全暨災難防救通報處理中心填報,確實檢討因應及改善策略。
4.發生溺水意外後,應加強校內學生水域安全與心理輔導。
ink to https://newstd.tn.edu.tw \_blank
link to https://newstd.tn.edu.tw \_blank
link to http://course.tn.edu.tw/school.aspx?sch=213626 \_blank link to http://www2.tn.edu.tw/hlearning/Index.html \_blank
link to https://adl.edu.tw/ \_blank
link to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diO-1tWjtEFSO_3qIEq_oqAJmjBlz2EE/view?usp=sharing \_blank
link to https://adl.edu.tw/hero/ \_blank
link to https://read.tn.edu.tw/ _blank
link to https://estdpassport.tn.edu.tw/StdResetPW.aspx _blank
link to https://saaassessment.ntcu.edu.tw/ExamRelease \_blank
link to https://tbeerc.tn.edu.tw/ \_blank
link to https://www.asps.tn.edu.tw/uploads/tadnews/image/20250807_%E9%98%B2%E7%81%BD%E5%9C%96.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