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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 陳秀雲 - 最新消息 | 2025-08-29 | 點閱數: 75

說明:

一、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辦理國民中小學清寒原住民學生助學金實施要點」(如附件 1 )辦理。

二、本助學金網路申請平臺網址為( https://cip.ntcu.edu.tw/)本乎政府作業公開化、透明化精神,請貴校公告前項網址,俾利學生、家長與教師皆可以上網查詢,掌握進度消息確保個人權益。

三、依原住民族委員會實施要點規定,所稱清寒,係指中低收入戶或家戶年所得總額在新臺幣(以下同) 50 萬元以下者。本助學金計入家戶所得之成員為申請學生之主要照顧父母親(或繼父母、同性配偶);相關作業規定、表件格式請依本文附件實施要點、申請書等資料內容辦理。

四、具低收入戶身分之原住民學生應請領學產基金會學生助學金,惟不符學產基金會學生助學金申領條件之低收入戶原住民學生,得申請本助學金補助。

五、本助學金原住民籍學生之認定以行政院核定之原住民族別,分別為阿美、泰雅、排灣、布農、卑南、魯凱、鄒、賽夏、雅美(達悟)、邵、噶瑪蘭、太魯閣、賽德克、撒奇萊雅、卡那卡那富、拉阿魯哇共 16 族。

六、本助學金每學年申請一次,分二學期撥付,國小每學年 3,000 元(即每學期 1,500 元)、國中每學年 4,000 元(即每學期 2,0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