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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務處 黃子軒 - 最新消息 | 2025-08-28 | 點閱數: 44

依據教育局公告 268757

一、附件檔案為 114 年 9 月份健康檢查現場執行公費癌症篩檢之場次,請轉知貴校同仁知悉並自行前往(核予公假,但課務自理,不給付差旅費),若有意參予公費癌症篩檢者,請攜帶健保卡於現場過卡後辦理(符合國健署公費篩檢者免費)。

二、各校同仁若有需提前或延後補檢者(含前往吉安醫院或新興醫院者),請學校承辦人於預定補檢日前 3 工作天(不含補檢日)聯繫慶昇醫院聯絡窗口,告知補檢者基本資料、預定補檢日及補檢場次。基於事權統一,本案不接受各校同仁自行聯繫慶昇醫院變更健康檢查場次或更正資料。若臨時通知變更場次者或未透過學校聯繫即自行前往者,本案承攬醫院得視出勤人力設備狀況評估是否受理。

三、為辦理旨揭採購案第一期估驗款結算需要,請已於 114/7/31 前完成健康檢查之學校(含補檢或預檢者),盡速將已完成核章之簽收單正本(關防處日期請填寫實際收到報告之日期)、工作報告表(含照片至少 3 張)正本等兩份文件寄送至長安國小總務處。

四、若有健康檢查採購案相關事項需協助或討論者,請洽長安國小總務處陳金松主任或楊琇雯組長, 2569914-804 或網路電話 52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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