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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會 黃素鈺 - 最新消息 | 2024-10-04 | 點閱數: 121

說明:

一、憲法法庭 113 年度憲判字第 7 號判決宣告現行各地方主管機關自行訂定之代理教師敘薪法規範違憲,並諭知至遲於宣判後 1 年失效。

二、最高行政法院過往已有多件判決,確認大法官或憲法法庭宣告違憲但尚未失效之法規範,不得做為對人民做成行政處分之依據。

三、本會提供 113 學年度代理教師敘薪訴願書範本,下載網址為 https://reurl.cc/jyVq3n ,請  貴校轉知合格代理教師參考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