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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 訪客 - 最新消息 | 2014-10-29 | 點閱數: 563

一、依據 103 年度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國中小學教學品質計畫辦理。
二、參加對象
(一)本市各國中、小學教師(含實習、代課、代理教師、教學支援人員)。
(二)13 班以上(含)學校至少推薦旨揭兩方案各 1 件參加; 13 班以下自由報名參加。
三、送件方式: 103 年 11 月 27 日(週四)起至 103 年 12 月 8 日(週一)止,請將參賽作品寄至志開國小郭如崴主任收(以郵戳為憑)。
四、其他相關事項請參閱實施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