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
「臺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申請時薪制特教學生助理人員服務實施計畫 」,中華民國113年12月04日 南市教特(三)第1132406362號函發布。
二、目的:
協助本校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之學生、或安置於普通班之身心障礙狀況影響學習、生活自理及班級教學活動進行知學生生活自理等事宜。
三、員額:錄取正取一名,備取數名。
四、報名資格:
具備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資格,或符合身心障礙者服務人員資格訓練及管理辦法所定身心障礙者服務人員之資格
五、工作內容:
(一)依『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及助理人員遴用辦法』第四條第一款規定「特教學生助理人員之職責如下:學生助理人員在特殊教育教師督導下,協助評量、教學、生活輔導、學生上下學及家長聯繫等事宜」。
(二)配合特教班和普通班特殊教育學生在校作息時間,協助教師處理偶發事件。
(三)配合每日上特殊教育通報網登錄服務紀錄。
六、任用期間:預計115年4月至115年6月30日止。
七、鐘點節數及待遇:
依勞動基準法以契約進用,採時薪制支薪。錄取人員以鐘點費方式支應,每小時以
196元計(含自付勞健保),預估服務週數約12週,每天服務不超過3小時,服務確定期間及時數,依教育局核定之實際核定經費及學生狀況需求做彈性調整。
(二)錄取者經進用,應接受學校之職前訓練並積極參與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及專業團體辦理之在職進修活動。
(三)倘聘用原因消失則契約隨之終止不得有異議。(如學生轉學、休學等原因)
八、報名聯絡方式:
(一)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5年4月14日星期五中午12點前截止,逾時不受理。
(二)報名方式:請將報名表與切結書(如附件1)、身份證件影印本、最高學歷等證明
文件影印本親送本校特教辦公室。(送件資料恕不寄還)。
(三)報名地點:本校特教辦公室。地址:臺南市安南區安和路三段193號;電話:06-3559451轉853,陳玥樺組長。
九、甄選日期、地點和方式:
115年4月 16日(星期四)上午8:20,於本校校長室報到,由甄審委員進行面試。
十、錄取公布:
115年4月16日星期四下午於本校網站首頁公告,並電話通知報到時間。
十一、注意事項:
(一)本案係屬購買「特教服務」性質,不適用「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及「約僱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奉點支給報酬標準表」。
(二)錄取人員應於接獲通知期限內至輔導室報到,未報到者視同棄權,並依序通知錄
取人員遞補之。
十二、本甄選簡章經校長核定後實施,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