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附教育局公告 282160 發布之「查獲電子煙之煙油檢驗流程」宣導圖卡。若於校內發現相關違規情事,請依循以下標準程序配合辦理:
- 1. 現場保全與通知:請優先確保現場及學生安全,並第一時間通知學務人員接手。
- 2. 法定通報與聯繫:由生教組進行校安通報、衛生局通報及聯繫家長。
- 3. 試劑初篩與送驗:本組將進行煙油初篩;陰性則啟動校內戒菸教育,陽性則依法移請少年警察隊複驗。
- 4. 後續追蹤與輔導:依據複驗結果,整合輔導資源啟動春暉專案或列為特定人員追蹤。
查獲電子煙之煙油檢驗流程說明:
| 階段 | 處置內容 |
|---|---|
| 第一階段 | 確保現場安全,通知學務人員。 |
| 第二階段 | 生教組執行校安通報、衛生局通報並通知家長。 |
| 第三階段 | 進行煙油初篩:
|
| 第四階段 | 依複驗結果啟動春暉專案或列為特定人員輔導。 |
流程圖如附,說明如上,供同仁知悉參閱,謝謝!
學務處 敬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