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115年4月28日(115)228貳字第1150250080號函辦理。
二、依旨揭補助辦法獎勵從事有助瞭解二二八事件真相、撫平歷史傷痛,以及促進族群和諧與臺灣社會和平之教材、著作及調查考證等範圍所完成的作品(包含:1.博、碩士論文;2.學術研究報告;3.圖書、有聲及影像出版品;4.二二八事件相關教學教材之推廣;5.音樂、美術、舞蹈、攝影、戲劇、建築之創作或展演)應於每年7月31日前向本會提出申請,經審核通過,將酌以補助,每件作品上限為新臺幣15萬元整。
三、相關資訊詳見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網站請按此處連結進入)。
四、檢附「二二八事件教材著作及調查考證補助辦法」、注意事項及宣傳海報檔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