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安南區安順國民小學115學年度長期代理教師
甄選簡章(ㄧ次公告分次招考)
壹、依據:
一、教師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業要點等有關規定。
二、臺南市政府教育局第279886號公告。
貳、甄選名額及聘期:
一、
類別 代理職缺 正取名額 備取名額 聘期
一般長期代理教師(導師4) 懸缺 4 2 自115年8月1日起至116年7月31日止。
依實際聘任情形聘任
一般長期代理教師(體育科任2) 合理員額缺 2 2 自115年8月1日起至116年7月31日止。
依實際聘任情形聘任
一般長期代理教師 合理員額缺 1 1 自115年8月1日起至116年7月31日止。
(社會+閩南語科任1) 依實際聘任情形聘任
*需有閩南語中高級專長證書
二、如代理原因消失時,應即無條件解聘。
三、上述備取,以補足本次甄選應錄取之名額為限。如甄試成績未達70分,不予錄取,且經甄
選委員會議決議後得予「從缺」,另備取名額得予酌減或取消。
叁、餘項請參閱附件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