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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吳孟學 - 人事室 | 2020-09-24 | 點閱數: 1180

一、依據本府 109年 9月 22 日府政預字第 1091165045 號函辦理。

二、為落實市府「清廉效率、公開透明」之施政理念,實現民眾對廉能政府的期待,爰規劃旨揭廉政宣導活動,期使同仁瞭解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之應用及登錄程序,共同建構廉潔辦公環境。

三、宣導活動期間:即日起至 109年 10 月 5 日止。

四、宣導內容及執行方式:

 同仁遇有與職務利害關係者所為之餽贈、飲宴應酬或請託關說等情,除有「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第 4點或第 7點第 1 項各款情形外,應予拒絕或退還,並簽報長官及知會政風機構;對於涉及請託關說事項,亦應參照第 11點規定,應主動填寫「臺南市政府暨所屬各級機關、學校受贈財物、飲宴應酬、請託關說及其他廉政倫理事件登錄表」登錄建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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